会费缴纳
本会经费来源 (一)会费; (二)捐赠; (三)政府资助; (四)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; (五)利息; (六) 接受的其他单位为保障相关服务及活动开展、课题研究需要所提供的基本费用;其他合法收入。
本会的全部收入除用于与本会有关的、合理的支出外,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,不得在会员中分配。
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。其会费标准是:会长单位每年5000元,副会长单位每年3000元,理事单位每年2000元,个人会员不缴纳会费
会员权利义务
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 (二)参加本会的活动; (三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 (四)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 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; (六)介绍新会员入会。
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(一)执行本会的决议; (二)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 (三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 (四)按规定交纳会费; 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 (六)宣传学会宗旨,提供审计信息和科研成果; (七)参加本会组织的学术活动,撰写调研报告。